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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郏县兰河楼王~入汝河口治理工程施工、采购及监理项目

来源:开云(中国) 点击:2739 发布时间:2018-06-07

郏县兰河楼王~入汝河口治理工程施工、采购及监理项目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8-09

郏县兰河楼王~入汝河口治理工程施工、采购及监理项目

 1.招标条件  郏县兰河楼王~入汝河口治理工程项目资金已由河南省财政厅、水利厅(豫财农〔2016〕54号)文下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郏县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开云(中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购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JZC2016-147Bj  2.2项目概况:郏县兰河楼王~入汝河口治理工程治理范围为兰河入北汝河河口上游300米处的西长桥村至上游楼王村河段,河道治理长度5.4公里(不含龙泉寨闸治理段0.1公里)。  2.3建设内容:河道疏浚治理5.5公里,险工治理18处总长3085米,拆除重建生产桥1座等。  2.4计划工期:  第1-4标段:6个月   第5标段: 6个月  监理标段:施工工期及1年保修期   2.5 质 量: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6个标段(4个施工标,1个采购标,1个监理标)。  第1标段:河道桩号(0+000—1+300),河道疏浚1.3千米,险工护岸4处总长725米,拆除重建生产桥1座,水土保持工程等。  第2标段:河道桩号(1+300—2+700),河道疏浚1.4千米,险工护岸5处总长1050米,沟口治理1处,水土保持工程等。  第3标段:河道桩号(2+700—4+100),河道疏浚1.4千米,险工护岸7处总长960米,沟口治理2处,水土保持工程等。  第4标段:河道桩号(4+100—5+500),河道疏浚1.4千米,险工护岸2处总长350米,支流口治理2处,沟口治理2处,房屋建筑工程、其他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水土保持工程等。  第5标段:土工布材料。  监理标:施工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具体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4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经法人代表及项目经理亲笔签名的无在建承诺书且加盖单位公章,以网上查询为准。)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3年7月以来类似工程施工合同金额400万以上的业绩至少1份(需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2013年7月以来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份(施工合同金额300万以上,需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投标企业及主要执(从)业人员(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委托代理人须是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中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以网上公示为准)。  (8)需提供2013、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以成立时间为起点。  3.2 第5标段(采购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须具有生产许可证、相关部门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013年7月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需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需提供2013、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以成立时间为起点;  3.3 第6标段(监理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4)投标人及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自2013年7月以来具有相关工程监理任职经历(需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不得低于4人,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名注册监理工程师,且至少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6)需提供2013、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以成立时间为起点;  3.4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须是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中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以网上公示为准)。  3.5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  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  ②与投标人有合法的工资关系(须提供2016年01月-2016年06月的工资单);  ③投标人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社保单位开具的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2016年01月至2016年06月份的养老保险金证明,以网上查询为准,并在报名时打印留存。  3.6 施工标段投标人需提供无拖欠农民工资承诺书。  3.7 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须到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开标时须提供查询结果原件。  3.8凡未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或提交的材料与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信息不符的,其单位及主要人员资格、工程业绩、良好行为等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不予认定。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投标人只可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报。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投标的企业请项目经理及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和符合“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于2016年8月9日至2016年8月15日上午8:30-11:30分,下午14:30-17:30分,到开云(中国)(郑州市经三路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1202)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郏县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 丁先生   联系电话:0375-5186509  行政监督机构:平顶山市水利局  地 址:平顶山市建设西路270号  电 话:0375-2596018  代理机构:开云(中国)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话/传真:0371-65585915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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