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国道341(原省道301)楚旺至永和段改建工程施工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8-30
新增国道341(原省道301)楚旺至永和段改建工程施工
(安阳县)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增国道341(原省道301)楚旺至永和段改建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基础〔2015〕120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补助,省适当补助,其余由安阳市筹措解决。项目业主为安阳市公路管理局。招标人为安阳市公路管理局、安阳县人民政府、内黄县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公司为开云(中国)。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1项目名称:新增国道341(原省道301)楚旺至永和段改建工程施工
2.2项目概况:项目估算总投资12069万元,起于安阳市内黄县楚旺镇田达村东新增G230线(原S215东上线)与新增G341线(原S301大林线)交叉处,向北沿原S215前行,跨卫河,后从楚旺镇与小南洞之间偏向西北,沿原S301大林线绕过楚旺镇后一路向西,经田氏镇南部穿过后出内黄县进入安阳县。线路在安阳县行至于堤圈南后,偏向西北经北郭乡南部,后洋泛北,张中尚南,于张中尚西北角再次沿S301一路向西,跨岳沟、穿吕村镇、经前红宿南、跨恒河,至永和乡与G515线(原S219永定线)交叉处即为本项目终点,路线全长31.7公里,实际建设立里程31.175公里。该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
建设方案:在对老路病害妥善处理的基础上,全线加铺:4厘米细粒式改线沥青混凝土+6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
主要工程数量:沥青混凝土路面440.016千平方米;维修改造大桥185米/1座,中小桥223.7米/7座,涵洞26道;与公路平面交叉57处;设置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31.175公里。详见图纸。
23项目建设工期计划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1 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乙级)资质。2011年~2015年累计完成高级沥青路面50公里以上,其中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额8000万元以上且建设里程15公里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2011年~2015年累计完成新建、改建或维修加固项目大桥2座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公路工程施工10年以上工程经验,担任项目经理5年以上,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
3.3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购买招标文件。根据《关于修改我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内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47号文件精神,凡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其信用评价等级将直接列为D级(黑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1 请于2016 年 8 月8 日至 2016 年8 月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时,下午 15:0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
4.3报名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8 月 31 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及电子文档递交至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安阳市开发区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打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安阳市公路管理局
安阳县人民政府
内黄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女士 王女士
电 话:0372-2169205,0372-2169206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中国)
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372-2030608
传 真:0372-2163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