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河线(大屯)大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2-04
宝河线(大屯)大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开云(中国)受安阳市龙安区交通运输局委托,就宝河线(大屯)大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情况:
1.1项目名称:宝河线(大屯)大修工程
1.2项目地点:安阳市龙安区大屯村内
1.3项目概况:全长约为510米,路幅为9米宽。拆除原结构层,18cm基层10%灰土2层、20cm混凝土面层;重新铺筑18cm10%灰土2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5%)20cmC30水泥混凝土。
1.4工 期:30日历天;
1.5质量要求:合格;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预 算 价:952468.35元;
1.8招标范围:详细内容请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提供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和专业人员用工合同等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单位书面声明;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9月4日—2017年9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安阳市国贸中心A座18楼开云(中国)(安阳市文峰大道与朝阳路交叉口国贸中心A座18楼)
3、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报名现场提供证明资料);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证件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事宜:
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8日15时00分。
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安阳市国贸中心A座18楼开云(中国)开标室。
五、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额:10000元整;
2、缴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不收取现金)以下银行账户:
账户:开云(中国)
账号:4100 1523 0990 5250 0585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经三路支行
到账日期:2017年9月7日 下午16:30 前
转账时在备注栏上注明“790-宝河线(大屯)大修工程 保证金”,否则保证金无法退还。
3、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足额的投标保证金。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不论中标或备选中标撤回其投标的;
(2)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3)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 中标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开云(中国)》网站上同期发布。
七、注意事项:
7.1供应商人获取文件后,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应在提交疑问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质疑须提交以下资料并加盖供应商人公章:质疑函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出并送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逾期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的任何疑问,招标采购单位可不予答复。
7.2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供应商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7.3招标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7.4 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开云(中国)》公示。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阳市龙安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513724800
招标代理:开云(中国)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0372-2163918
15083052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