泵站设备维修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2-27
泵站设备维修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泵站设备维修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市政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开云(中国)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第三标段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泵站设备维修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泵站维护设备、维修工具、电料电器及其它材料
2.3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分包为一个标段
三标段:电器、电料类采购
2.4质量要求:合格
2.5供货期限:30日历天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3生产厂家需提供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开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4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设备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项目所在地出具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7投标人报名前需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2014年度《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廉 洁承诺书(投标人)》(一式叁份加盖公章),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4、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2月27日~2014年03月0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中心8号窗口(开封市宋城路92号开封市行政服务中心院内西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整/单位。
4.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 企业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
(3) 生产厂家需提供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开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 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设备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廉洁承诺书等资料;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4年03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地点): 开封市宋城路92号,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事项
采购人:开封市市政管理处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13653780168
招标代理:河南省开云(中国)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
联系人:冷先生
电话/传真:0371-65585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