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海关(金水路)供暖空调系统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郑州海关(金水路)供暖空调系统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开云(中国)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及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海关(金水路)供暖空调系统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路269号
3、招标内容:根据政策要求,对于地下水资源的保护,限制对地下水的开采,对原有热泵机房进行改造,空调设备和材料的购置及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
4、工期: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6、2017、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审计报告,若投标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以企业注册时间为准;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为本企业人员(以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单位出具无在建工程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税务部门证明或近三个月的缴费凭证和社保部门证明或近三个月的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
2、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须提供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用国内货物、工程及服务。
2.优先采用节能产品。
3.优先采用环境标志产品。
4.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
5.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本项目。
(具体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信息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28日至2019年5月6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开云(中国)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资格要求中所涉证件及承诺书等材料。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份。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5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地点):开云(中国)会议室(经三路纬五路广汇国贸A1213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269号
联系人:安先生
电 话:0371-55196629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中国)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区1202室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 0371-65585906